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最近联合发布通知,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海关纳入A类管理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在有关政策优惠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海关纳入B类管理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实行常规管理。对海关纳入C类和D类管理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除实施重点监管外,可视情况取消其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