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呼吁供应链和谐 2004年底,中国零售行业全面开放后,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百安居等国际零售巨头大举进入中国。在繁荣我国市场经济、为城市居民提供了生活便利的同时,它们的过度扩张和滥用优势地位也给我国中小零售商、供应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民族企业如何应对跨国零售巨头的挑战?业内人士近日就此话题在京召开研讨会。专家认为,零供矛盾在各类市场都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对中国来说,由于目前这方面的法律建设不够完善,跨国零售巨头凭借自身在资金、管理模式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经济关系中与供应商、小零售商和消费者实际上形成了不平等地位,他们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不公平的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甚至损害了本土民族企业的发展壮大,激化了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主任杨谦教授对跨国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他指出,跨国零售企业的优势地位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需要理性认识跨国零售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正确区分什么是客观使用优势地位,什么是滥用优势地位。杨谦教授分析,跨国零售业滥用优势地位的典型表现就是利用赢利模式圈钱、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占压供应商的资金、转嫁经营损失、定价权的过度使用等。跨国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危害无疑是极大的,它使原本不和谐的零供关系产生更严重的矛盾,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扭曲了基本的经济关系,损害了供应链的和谐。 如何遏制跨国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问题,杨谦教授谈了他的建议:一是不能随意解除供应关系;二是执行严格的合同,货款外的优惠也必须签订合同;三是利用法律法规限制零售商的规模和网点设置;四是加强供应商的行业联合,提高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五是对一些所谓的盈利模式需要有法律限制。他同时呼吁学术界和政府管理部门重视这方面的研究,认真评估外资零售业开放过程中的问题,从产业链的角度而不仅仅是从零售业发展本身来认识零供关系和内外资零售业的关系。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企业研究室主任邢厚媛就“供应商如何应对跨国零售商的挑战”作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她对供应商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自强提升抗衡实力,供应商要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市场销售战略计划,提升技术含量和品质,创建品牌,提高谈判技巧和水平;二是组建供应商联合会,拟定行业规章,利用物流配送、佣金代理形成规模化的竞争力,从根本上改变弱势地位,促使零售商转变经营模式,真正实现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公平交易;三是寻求法律政策支持,逐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她谈到,2006年五部委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供应商有责任协助政府完善法律法规,约束跨国零售商的行为;四是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行规,共同制订行业规章,共同遵守行业规章;五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扩大对外投资,建立国际国内营销网络。 国际行动援助组织中国办公室主任张兰英也参加会议,她介绍了在全球一体化过程中大型连锁超市利用优势地位盘剥发展中国家的调研情况。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江明教授则通过实证研究揭示了目前中国零供关系的现状。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孙艺军教授从法律上分析了目前供应商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鼓励供应商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运用现有法律资源维护自己的权益。 供应商代表和本土中小零售商代表热烈讨论零供关系以及中国零售业的发展,认为,民族企业要应对跨国零售巨头的挑战,需要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需要完善的法律或法规来对跨国零售巨头滥用优势地位的不正当做法进行监控和监管,同时,还需要供应商提高自身素质,自身强大起来,才能真正地与跨国零售巨头抗衡。 会议的代表特别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加强商业流通领域的法律建设非常必要。中国加入W TO以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中国幼稚产业的发展是唯一的手段。代表们特别感叹的是,在跨国公司使出浑身解数影响政府立法的同时,供应商的声音却几乎听不到。会议呼吁供应商和中小零售商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目前零供关系的现状,积极参与到立法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