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企业对应届女毕业生看法的调查报告近期公布,在珠江三角洲106家企业当中,20%的企业“比较排斥女生”,5%的企业“很排斥女生”;在综合素质方面,25%的企业认为“女生不如男生”。 由此可见,女性由于生育问题以及诸如自身综合能力等问题而在职场承受了一定程度的性别歧视。其实,职场歧视现象并不是什么热门话题,关于这个方面的报道早已见诸报端。职场一直存在健康歧视,户籍歧视,和性别歧视,性别歧视现象被认为最为严重。调查显示,55.8%女生认为遭遇了性别歧视,“不招女生”已成为职场上的招聘潜规则。 显然,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不少用人单位单纯从经济效益出发,不愿承担社会责任。据了解,一个企业的女职员越多,成本将会相应增加。一名从大学毕业的女生进入一家企业一般几年内要怀孕歇产假,如果企业解聘可能要遭受投诉而被法律制裁。江湖一句话说:“惹不起总躲得起”。企业从趋利本性的角度来看,拒绝女性未免是一种未雨绸缪的做法。 一些知名人士呼吁政府和全社会应该有所作为,通过完善立法避免女性遭受职场性别歧视。在笔者看来,这似乎只是一厢情愿的。一个企业,在它的经济生活中显然享受一定的自主权力,包括对员工的招聘,这是法律不能干涉也不应该去干涉的。退一步而言,即使从法律角度来看,因性别歧视而没有得到单位录用,不属于劳动争议,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即使女性求职者最终选择了起诉,然而由于“歧视”证据保全等方面的问题,而最终徒劳无功。因此,寻求法律途径规避职场性别歧视现象难以达到目的。 目前国内人才市场供过于求,就业问题形势严峻,难免进一步加重了职场性别歧视的现象。企业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唯利是图是它的本质。在避免职场性别歧视这一现实问题上,不应让企业为此而承受所有一切的成本,更不应该采用法律的手段逼它就范。对于政府来说,不应该回避这一问题,主动承担一些义务,从一些政策方面采取一些措施,以避免和消除这一职场性别现象。 职场性别歧视何时了?这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回答。随着整个社会的人文关怀的氛围进一步浓厚,社会为女性生存和事业发展所创造的条件进一步改善,社会就业压力的渐渐缓和,女性在职场遭受性别歧视的现象,应该会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