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汇川称:“通常保险公司在大灾发生后,肯定会运用‘超赔合同’,其他分保体和国际再保险体也都会形成一个反向推动力,从而可能使原价格有所提升,并影响到直保市场。事实上,不见得一定要涨价才能提高保险公司的支付能力,只要能将保险密度扩展到足够大,将保险深度扩展到足够深,则保险公司应对大灾的能力肯定会提高,因为这样可以使因大灾造成的保险损失占保险公司整体保费收入的比例降低。”
截至6月10日中午12点,旗下产险、寿险、养老险累计接报案3692起,已赔付保险金逾4663万元。任汇川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由平安集团支付给客户的理赔款和预付款数额应该只是最终总体赔款数额的一小部分。“尽管具体损失情况目前还不明确,但是估计对保险业造成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四川地区是平安财险的一个业务大省,大灾对平安财险在该地区的业务影响比较大。”目前平安财险总公司还没有明确表示将对该地区的经营任务调低多少,但经营目标肯定会有调整。
“地震对整个公司的承保利润来说,影响肯定是有的。”任汇川表示,不过这个问题需要从整体来看,首先,平安财险有地震超赔保险安排,国际再保险人可以承担一部分的损失;其次,去年平安财险也有承保利润,同时业务本身质量不错。“在大灾后,我们会在全年余下的时间里,尽量改善在其他地区的承保质量。同时,通过这次大灾,我们也认识到现金流、信息流、物流的重要性,只要将这三方面控制住,保险公司就不至于在大灾面前手忙脚乱。”
据任汇川介绍,“现金流”体现在充足的预付赔款,平安产险在地震第二天即向四川灾区拨付了1000万元的预付款;“信息流”指的是产、寿、养老险逾百家分公司在后援中心统一的信息处理。此次大灾中,平安反应迅速,70%的客户都是平安自己找到的,这与统一的后台处理密切相关。而“物流”是平安在大灾中遇到的最大困难。
保险和保险公司将在灾后重建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从长远来看,大家对保险的认识和需求也会有一定幅度的提升。任汇川表示,支付给客户理赔款是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一个作用,但并非是唯一的作用,事实上,在灾后重建中,保险公司会继续发挥其他作用,如帮助客户加强风险管理和防灾减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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