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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炊具网_新闻资讯:试用期,必须跨过的那些坎!
试用期,必须跨过的那些坎!
来源:中国炊具网  2008-6-23

     试用期,对于职场人来说,是道必须跨过的坎,而跨越得是否漂亮将直接导致你最后的去留。经过了跳槽金3月以及即将到来的大学生就业高峰,不少人正处于直面试用期的状态。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定为6个月。6个月——180多天的“煎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怎样做才能得到领导、同事的肯定?怎样做才能将“试用”的草帽脱去戴上“正式”的头盔?正是因为这种诚惶诚恐的心态,造成不少试用期新人一再地降低了自己的底线,委曲求全,不惜以出让自己的权益为代价,主动把自己放到了弱势的位置。

    前程无忧(www.51job.com)近日针对试用期生存状态问题在网上开展了调查,共收到有效答卷2388份,男性受访者占61%,女性受访者占39%,近半成受访者的年龄在23—29岁之间,并且工作时间都集中在1—5年中,可见对于缺乏工作经验年轻的职场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视试用期这个话题的。
    

第一道坎:试用期维权,你知道多少?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相互了解,然后自行选择的一个阶段,但是很多企业让这个试用期“走了样”,“变了味”,使得许多求职者的试用期最终成了“白干期”,“廉价期”。不是拿不到工资就是莫名其妙被炒,其实在《劳动合同法》里,对于试用期的种种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求职者在拿到offer之前,不妨先翻阅一下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可以以此来衡量一家企业是否正规、是否诚信、是否值得你为其贡献自己的能力。

    1、没有试用期期限对我们更有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本次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还有2%的求职者说“没有试用期”。
    
    对于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求职者来说,当你意识到这点以后千万不要慌张,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随时叫你走人,其实企业是放弃了他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此时的你已经跳过了试用期而进入了正式员工的行列。

    无忧专家建议:虽然现行的法律是极大地保护了员工的利益,但也不要因此而无所顾及,毕竟引来纠纷是件烦心的事情。所以在此要提醒求职者,在试用期问题上要与企业做好沟通,最好将条款都写明在劳动合同内。

    2、试用期不是“廉价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前程无忧论坛(http://bbs.51job.com)“劳动法苑”版中,经常有网友困惑于试用期工资问题,尤其是对于销售职位来说,不少公司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以提成为主。对于不熟悉业务的新人来说,拉到一笔单子谈何容易?于是,结果往往是几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很明显,公司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

    无忧专家建议:试用期绝对不是“廉价期”、“白做期”!如果遇到公司在试用期内的薪资结构是:底薪+提成,那薪资的规定最起码有一点可以保证,就是底薪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上海最低保障工资为960元,那薪资结构就是960元+提成。
    
    3、试用期也能获离职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并给相应补偿金。
    
    无忧专家建议:在这条规定中“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直是让不少企业和员工纠结的地方。到底怎么样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4、试用期企业赖缴保险金,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到底要缴纳社会保险吗?回答是肯定的!有的企业会提出“等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再缴纳保险”,其实这样的做法也不能说是违法。由于缴纳社保的流程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使得员工当月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只能等到下一个月才能使其生效。而企业之所以不愿意在试用期内就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主要是针对员工在试用期内产生的不确定变数。无论怎样,只要企业最后都补缴齐了,到也无可厚非。但有些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以不再聘用该员工为由,赖掉之前其应当承担的费用,那求职者是一定要积极向其索要赔偿的。

    无忧专家建议:社会保险,是员工必须享受的待遇,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试用期新人千万不可含糊。但要注意的是综合保险无论工作是否满一个月,企业均要为其补缴;而城镇社保,多数企业的操作方法是员工在企业内工作时间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过半个月的,则不缴纳任何保险费用。唯一对员工不利的是,这种操作方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与制度规范。因此,搜集齐全证据,比如试用期在职证明、社保中心的账单等等,这些对日后进行索赔都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道坎:试用期潜规则,你能忍受吗?


    无论在哪种环境里,潜规则都是最让人头痛的事情。不同的职场存在着不同的潜规则,职场潜规则主要还是受到了企业文化及岗位职能等因素的影响,个人能力强并不代表就肯定能在职场上如鱼得水。潜规则的特点之一就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也就是说这些针对试用期新人的潜规则,都是老员工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因此,对于试用期内的新人来说,尽快地摸清企业内的潜规则,则成为日后顺利开展工作的重点所在。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评选出了大家公认的试用期潜规则“七宗罪”。其中,“不安排实质工作,尽打杂”成为头号公敌,“无理由加班”和“没有话语权”也成被列入榜单。(见图1)

图1:试用期潜规则“七宗罪”



    真的是不能忍受了吗?那就只能收拾包裹走人吧!

    其实情况并非大家想的如此糟糕,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既然潜规则已经形成,那不妨我们就来见招拆招。
    
    不要小瞧“打杂” 无论是初涉职场的菜鸟,还是那些已有两年工作经验的跳槽客,对于新的公司、新的岗位,都是陌生的,所以这里就是一个起点,一切从零开始,而其中的真正含义,是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舍弃原来的一切,不论心理还是行动,把自己掏空。面对眼前新的工作,甚至小到被曾经的你所不屑的杂事,到了这里,你就应当接受。
    
    老前辈的心里话:不要小看这些杂事,其实是大伙暗中观察你今后是否好合作、好相处的途径之一,而这些杂事最能直接反映出你是否踏实、仔细和耐心。

    坐好“冷板凳” 新人坐冷板凳似乎已成天经地义。进公司的头几天,很多人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大伙都忙得热火朝天,自己却闲得发慌,除了看文档还是看文档。在老员工看来,新人的工作都是领导来安排,自己何必多插嘴。而领导又不能整天围着新人转,于是新人“落单”在所难免。遇到这种情况,新人自然要厚起脸皮,放下架子主动去和离你最近的那些同事请教或是搭讪。每个人都有虚荣的一面,满足一下他们虚荣心,可能就是你逃离“冷板凳”的良机所在。

    老前辈的心里话:要说故意冷落试用期的那些新人,到也不至于。既然来到这个团队,那大家以后就要一起共事,我们都是为公司做事,都是一条藤上的瓜,犯不着为难人家。给你个冷板凳,坐不坐还是有由你自己来决定,你死抱着冷板凳不放,那我们也奈何不了。
  
    受到排挤不可怕 新人受排挤,这也是不足以为奇,所以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就要心态平和,千万不要激化了矛盾,因为这对试用期的新人来说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俗话说“意识决定行动,行动导致效果”,调整好心态之后就该主动出击了。先反省自己是不是有做得不妥之处,如果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那不妨直接去问对方或者是周边的人,至少别人可以看到你解决问题的诚意;第二步,就是仔细观察这个团队中的“意见领袖”,意见领袖以及跟随者,会形成小团体,领导舆论,在人际网络上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有时甚至可以带领整个群体一起排挤某人;找到原因、找到对象之后,第三步就是去寻求和解,异中求同需要沟通,多制造一些工作之外的场合进行沟通,在自己可以忍受的前提下适当放低身段,如马云所说:“人的胸怀是被委屈撑大的!” 毕竟今后的工作还是要靠团队的合作,作为一个成熟的职业人,完全可以分清眼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老前辈的话:我不得不说一句,新人有时候过于敏感。总觉得大家都在排斥他、挤兑他。当然,刚进到新单位,小心谨慎也可以理解。但有时候事情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糟糕,我们是一个工作团队,又不是黑帮组织。所以大家心里有疙瘩的话还是多坐下来开门见山地沟通,不打不相识嘛!话说回来,做不成朋友还是可以做同事的,我们都是成年人。
  
    向老资格致敬 论资排辈,也算是一个光荣的传统了,老资格对新人有种本能地反感,这其实并不奇怪。可能企业领导对这些老资格的做法并不赞同,但在最后对新人的评分中,老资格们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所以不要不满老资格们的倚老卖老。站在企业的角度,当你这个还在试用期内的新人和企业里的一员老将发生冲突时,最后牺牲掉的当然是你这个还没有被投入任何成本,并且还未有产出的新员工了!况且,老资格身上的确有值得新人学习和看齐的东西,多观察他们的工作方法和思考方式,从中找到共通点,对新人安全度过试用期期更是助莫大焉。

    老前辈的心里话: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化进程的加快,老员工“欺压”新员工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但不代表老员工就不被尊重。作为新人,可以有想法、可以有朝气、可以独特、可以夸张,只要是对工作有利,我们这些“老人”也都能理解,但怕就怕他们自视清高,目中无人,这于情于理,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不小的打击。

    前程无忧职场专家认为,从一个企业的“潜规则”中多少就能看到这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专家建议,要尽快摸清企业文化中的潜规则所在,可以从老员工的行为表现及领导的一言一行中摸索到,尽可能的投其所好,但切不可使之庸俗化。并在不触及个人原则性、不失去真我的前提下,尽力溶入到企业的文化之中。我们所强调的一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匹配主要是表现在个人的价值观与企业文化之间的相互匹配。只有认同了企业文化,才有可能在企业中进行长足的个人职业发展。

第三道坎:试用期陋习,你发现了吗?


    要在试用期内受人欢迎,除了爱岗敬业之外,还要懂得自律。尤其是对于那些刚刚踏上社会、步入职场的新生代来说,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自身的陋习已经给周围同事造成了不良的印象。大家会在试用期期间关注你个人的德行修养和处事能力。你的一切举动都会随着人们对你的评价,而在你的试用期里被打下烙印。所以,要顺利通过试用期的考验,除了自律,还是自律。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小报告”、“不懂职场礼仪”、“对同事过于热情”、“工作过于积极主动”、“沟通无反馈”都成为老员工们竞相指责的试用期陋习。

案例1:对同事过于热情

    小钱来公司快一个月了,为了能尽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她可是做足了功夫。每天上午发很多有趣的邮件给周围同事,下午则不是请大家喝奶茶就是请大家吃点心,一次两次到也算了,三天两头这样,同事们可有点接受不了了。无功不受禄,小钱的行为让人理解但也多少让人反感。

    分析:其实,这就是好心办坏事。作为新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些举动,不仅没给自己的试用期加分,反而还弄得大家有意无意开始疏远她。新人在试用期里,一定要把握好人际关系这个度,和同事之间从陌生到熟悉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不可急于求成,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案例2:草莓族不受欢迎

    冰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身材娇小玲珑,声音温和甜美。刚进部门报道那天,她着实让办公室里那些年轻小伙子们眼前一亮。但是两个多月下来,现在大家见到她是避而远之。因为她把女孩子的“优势”发挥得实在让人难以忍受。无论和谁说话都嗲声嗲气的,时不时会被一些难题弄得哭鼻子,如果对她说话稍微直接一点,她就立马满脸通红,好像饱受委屈。

    分析:冰冰就属于典型的“草莓族”,经不起任何挫折和打击。团队需要的是可以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而不是可爱的洋娃娃或是需要呵护照料的花骨朵。尽快把自己看成是社会人、职业人,你所做的所表现的,不再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职场,得越挫越勇,试用期不相信眼泪。

案例3:打小报告者会受孤立

    Nancy之前是在一家知名广告公司做事,因为和同事关系搞僵了,所以跳槽到这家规模比较小的广告公司,她觉得小公司更有发展的空间。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一个多月来,大伙已经领教了她的能力。可是让大家纳闷的是,近段时间,经理对他们组里的一言一行了如指掌,要知道在以前,经理可是给他们很大的自由度,只要结果满意,中间过程随大家发挥。终于大家发现,原来是Nancy时不时地把项目进程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捅到了经理那里。于是,大家都十分默契地孤立了Nancy。

    分析:打小报告,本来就是职场中令人不耻的行为,何况对于试用期新人来说,这更是不得逾越的雷区。被团队孤立,就意味着你没有了继续生存的土壤。试用期评估时,让众人找你的茬,也不是什么难事。在还没有搞清楚整个环境状况的时候,还是管好你的嘴巴,即使和同事在工作中出现问题,那不妨当面提出,千万不要动不动就往领导办公室跑,无形中也是给自己试用期转正设置了障碍。

试用期:适应彼此 双向选择


    试用期就是企业与求职者之间的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作为求职者,一是尽力地表现自己并寻求认同,获得满意的工作;二是在试用期期间对企业进行一个自我的观察与考核,看企业文化及各方面是否适合自己。在本次专题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求职者在试用期中对公司的考察涉及到很多方面,例如:薪资、环境、氛围、工作方式等等。(见图2)

图2:员工在试用期内最注重考核公司的七个方面


 
    前程无忧专家认为,在试用期内除了尽可能地表现自己是一个“德才兼备”,能够胜任工作的员工,同时还要考量自己是否适合企业,是否愿意在企业中长远的发展下去。因为我们每一个人所忠诚是自己的职业生涯,而不是某一家企业。当我们制定好自己职业生涯计划的目标后,企业所提供的仅是你为了实践该目标的一个阶段性平台,求职者可以借此透彻的分析或考量该平台是否可以实践自己在这个阶段中所要获得的知识、技能及相关的经验等,同时,企业的价值观是否能够与自己长远的发展,如性格,兴趣等相匹配,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了解企业,分析自己,这是一个自我匹配的过程。因此,在试用期期间,不要一味过分安逸于自己的工作,而是要善于观察,善于分析。若不适合,宁可多些事,最终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领域,长久发展下去。
    
    试用期是职场必经之路,认真对待每一道沟沟坎坎,因为它通向我们的美好未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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